经济观察报报道王天一获得至少8个象棋冠军以及其他棋手的情况

来源:直播吧

2025-06-13 10:07:17

经济观察报记者李微敖报道,王天一在过去的比赛中,至少有八次冠军获得与“买卖棋”行为相关。徐超的夺冠过程同样也存在类似的情况。

在2012年全国象棋个人锦标赛的第十轮中,王天一与年仅17岁的棋手孙逸阳交手,最终王天一赢得了该次比赛的冠军。根据上城法院的消息,作为公诉方的上城区人民检察院(简称“检方”)指控王天一涉嫌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22次,总金额达94.2万元,同时还涉及2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,总金额为11.6万元。22笔行贿中,其中一笔是2012年10月全国象棋个人锦标赛期间,王天一向孙逸阳支付的2万元,以换取后者的“让棋”。

当时孙逸阳仅为17岁的未成年人,这次贿赂并非王天一第一次向孙逸阳行贿。根据检方提供的信息,王天一的其他多个重要比赛冠军,以及至少两次象棋甲级联赛的“射手王”荣誉,也均存在向竞赛对手“买棋”的行为。

其余七项王天一因行贿夺冠的指控包括:2019年全国象棋个人锦标赛,王天一向对手徐崇峰支付1.5万元,以获取“让棋”;在2015年“高港杯”全国象棋青年大师赛中,王天一向申鹏支付5万元赢得比赛;2016年第七届“杨官璘杯”比赛中,他借助王跃飞向谢靖支付1.6万元夺冠;2017年第六届“碧桂园杯”期间,王天一给赵鑫鑫15.3万元,取得冠军;在2018年第七届“碧桂园杯”比赛中,王天一通过王跃飞向谢靖、洪智和赵鑫鑫共支付16万元;同年第十届“淮阴·韩信杯”比赛中,王天一分别向程鸣和谢靖支付1.8万元和1.6万元;2021年第六届“花木杯”中,王天一再次向申鹏行贿1.5万元,以换得“让棋”。

除了“买棋”行为,王天一还被指控有两次“卖棋”的行为。第一笔发生在2017年全国象棋个人锦标赛男子甲组决赛,徐超战胜王天一成为“棋王”,检方称王天一当时收受了徐超的10万元贿赂。另一笔是在2018年第六届“温岭杯”国手赛中,当时赵鑫鑫与王天一的比赛进入附加赛,检方指控赵鑫鑫向王天一支付1.6万元以获得“让棋”,最终在决赛中取得冠军。

了解案情的人士指出,此次上城法院披露的内容仅展示了中国象棋界“买棋”“卖棋”问题的冰山一角,过去十几年的比赛中,类似行为依然频繁。此外,王天一及其他被告的案件仍在审理中,截至2025年6月12日,法院尚未作出判决,也未公布宣判时间。

聲明:本站文章版權歸原作者及原出處所有,並不代表本站贊同其觀點及真實性,如有侵權,請聯系刪除。
關於我們Copyright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. 奧分體育版權所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