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:蛇鼠一窝,建议增设消极比赛罪

来源:微博

2024-09-11 10:32:24

中国足坛的假赌黑运动让律师吴英杰感触良多,于是他在《新民周刊》上撰文提议增加消极比赛罪。这些年来,贿赂赌球等违法行为屡见不鲜,好像成了家常便饭,可是我们值得从新的角度来思考一下。让我们来看看诈骗罪的构成:它涉及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。那这些钱是谁给的?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?从客观的角度来说,欺诈行为是指通过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来骗取大量的公私财物。这些行为让被害人误以为国家、政府、人民都是冤大头,错误地以为他们付出高薪的目的是让运动员们尽力训练和参加比赛。一般来说,主体要件是指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。但是更麻烦的是主观故意,而且还要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。所以,明目张胆地索要高额报酬、比赛中故意消极表现、 repeatedly 不改等,都成了铁证。网上可查证的谣言证明了事实的真相,而人们的眼睛是雪亮的。只要鼓励球迷们提供线索,雪片般的证据就会涌来。根据最高法和最高检的规定,当涉及到公私财物价值在3000元到1万元以上、3万元到10万元以上、50万元以上时,应被认定为“数额较大”、“数额巨大”、“数额特别巨大”。在法律面前,人人平等,进了国家队也不能高高在上。刑法中有犯罪集团的概念,指的是三个及以上的人共同实施犯罪活动,其中有明显的首要分子,成员数量较多,重要成员是固定的或者基本固定的,他们会有预谋地经常一起进行各种刑事犯罪活动。回顾之前一系列的案例,比如中国足协、国家足球队,简直就是腐败一团。加之各种自私自利的规定和行为,老百姓很难相信这不是一个犯罪集团。中国足球要怎样进步呢?现在大家都在讨论,我们的中国男足当务之急应该是废除利益集团自私自利的规定,彻查违法行为,严惩犯罪行径,取消不合理高额报酬,追回不义之财,改革腐败体系,重新审视选拔机制,清理出那些酒囊饭袋的无耻之徒,让那些为国争光的青年才俊们脱颖而出。在我看来,增加消极比赛罪是可行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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