已婚主播拒绝暧昧聊天致解约 公司索赔十万遭法院驳回

来源:直播吧

2024-12-17 10:05:08

近期,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处理了一起涉及主播的诉讼案,这起案件让我们看到了职业道德与个人选择之间的微妙关系。事情的起因是段某与某传媒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《主播艺人经纪合同》。一开始,段某对与观众的互动并没有太多疑虑,但随着时间的推移,公司却开始要求她与观众进行暧昧聊天,以此来提高直播的收益。

然而,段某认为自己已婚,与观众进行这样的互动是不道德的,因此她选择拒绝这项要求。尽管如此,传媒公司仍然强烈要求她按照他们的指导进行直播。面对此情此景,段某感到十分为难,无奈之下开始按照公司的要求进行直播。但这并没有得到她家人的支持,家人对此表示反对,甚至因此频繁发生争吵。为了挽救自己的家庭,段某向公司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,但却遭到拒绝,只能停止直播。

当某传媒公司发现段某不再直播后,便对她提起了诉讼。公司要求解除合同,并索赔10万元的违约金及律师费用。经过法院的审理,法官认为,传媒公司要求段某与观众维持暧昧关系,这不仅不符合公众审美,也严重违反了社会的公序良俗。法官指出,该公司在合同中先行违约,因此段某并没有违约的行为。所以,法院并没有支持公司的索赔请求。

这个案例提醒我们,任何工作都要在道德和法律的框架内进行,选择持续与否必须尊重个人的价值观和家庭关系。希望这样的事件在未来能够引起更多关注,让每个职业都能在道德与法律的保护下蓬勃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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